相传春秋时期,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: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,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,那么回到鲁国后,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。
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,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,得以重返故国。
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,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,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,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,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,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。
孔子听说了这件事后却大骂子贡不止,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,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。
自子贡之后,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,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,如果他们赎回落难同胞并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,所以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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