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次,一位教授对一个商人说:上个星期,我的伞在伦敦一所教堂里被人偷走了,因为伞是朋友作为礼物送给我的,所以我花了两把伞的价钱登报寻找,可还是没有找回来。
商人问:您的广告是怎样写的?
广告在这儿,那人边说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从报上剪下来的纸片,商人接过来念道:上星期日傍晚于教堂遗失黑色绸伞一把,如有仁人君子拾得,烦请送至布罗德街十号,当以十先令酬谢。
商人说:我倒是常常登广告,那是挺划得来的,不过广告写法可大有学问了,您那把伞,咱们再登个广告试试?
说着,商人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,在上面这样写道:上星期日傍晚,有人曾见某君从市教堂取走雨伞一把,取伞者如不愿招惹麻烦,还是速将伞送回布罗德大街十号为妙。
这条广告见报了。
次日一早,失主打开前门便大吃一惊,原来门前早已横七竖八地堆了十一二把伞,失主自己的那把黑绸伞出夹在里面,其中好几把伞还拴着字条,说是没留心拿错了,恳请失主勿将此事声张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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